本活動聲明
活動名稱:聯盟消費抵用500元
活動起訖時間:2024-12-12 18:33:38~無限期進行
(一) 「NT$500元抵用券」免費發送:
A、即日起本活動發行「NT$500元抵用券」,拿到「NT$500元抵用券」的會員,可以在本活動的聯盟賣家消費抵用NT$500元。
B、聯盟賣家持續徵集中,無論任何商品不管甚麼服務,只要同意「賣家_參加活動聯盟同意條款」即可免費加入聯盟,同意後立即獲得「回收兌換券權限」,當消費者上門消費時,無論是使用平板、手機..只要上網登入帳戶,就能回收客人的「NT$500元抵用券」,累積越多回收紀錄,會獲得平台提供的諸多好處諸如:廣告曝光,優惠服務..。
(二)「NT$500元抵用券」使用說明:
A、可以在所有的聯盟據點中的任何1個據點消費抵用。
B、使用期限:每張票券都有註明使用期限(領券時間 加 90天),逾期未使用則該票券自動失效,逾期失效無法補回。
C、不能找零:每張票券可抵消費NT$500元,未滿500元時不能找零。
D、系統預設規定:在每一單筆交易中「NT$500元抵用券」視同現金, 1張「NT$500元抵用券」折抵新台幣500元消費。
E、賣家自訂規定:每個聯盟賣家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營業需求,自訂「NT$500元抵用券」的使用規定,買家在前往聯盟據點消費前,應該先自行查閱該目標聯盟賣家的使用規定。
F、自由移轉:可以在i58d.com會員間移轉,移轉次數不限制。
G、兌換完成的同時該券自動作廢,狀態自動變成「已使用」,此後該票券功能僅限查閱。
H、本公司保留以其他等值獎品替代本活動原公佈獎項品目之權利。
(三)隱私個資:
A、本公司因辦理本活動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參與本活動者的識別類,例如
姓名、電話、住址及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參與本活動者的
權益為基礎,並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B、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聲明,並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後,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及本公司母公司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使用之期間及行銷範圍不受限制。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導致無法聯絡時,將自動喪失票券兌換權利。
C、參與本活動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408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六街22號),就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請求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2.請求製給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3.請求補充或更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4.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四)本公司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
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七)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https://i58d.com本活動詳情網頁之「活動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司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