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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簡介

2023-12-31 07:57:00 開獎 點我_看獎項清單
於活動期間內凡到KingStyle粉絲專頁的「慶祝KingStyle數位促銷網站新成立」貼文留言:「加1」,即可獲得「虎年不唬人樂透抽獎活動_抽獎券」1 張,分享貼文可再多得2張,3月25日18:00開獎,獎項豐富且中獎機率高,活動細節請詳閱活動聲明。

本活動聲明 (請點按_聲明全文)

聲明全文     欲參加本活動者請詳閱並同意「本活動聲明」之各項條款,本公司於 111 年 01 月 01 日 08 時 00 分 ~ 111 年 02 月 28 日 18 時 00 分間,舉辦「虎年不唬人樂透抽獎活動」。
參加辦法:於活動期間內凡到KingStyle粉絲專頁的「慶祝KingStyle數位促銷網站新成立」貼文留言:「加1」並按讚,即可獲得「虎年不唬人樂透抽獎活動_抽獎券」1 張,分享貼文可再多得2張,領取每張獎券時,都可根據自己喜好挑選「對獎號碼」,然後等待111年3月25日統一發票開出111年1月~2月份統一發票開獎之「特別獎」的「中獎獎號」,即可核對自己所選擇的「對獎號碼」是否中獎。
獎券移轉:本活動之「獎券」允許自由移轉,有關「獎券」之所有權益,都歸屬該「獎券」的持有者。
對獎辦法:「獎券」的「對獎號碼」與統一發票開獎之「特別獎」的「中獎獎號」互相比對,依照對中末尾碼數給獎。
獎品內容:
頭獎:對中末4碼可獲得KingStyle購物金NT$1萬元
二獎:對中末3碼可獲得KingStyle購物金NT$500元
普獎:對中末2碼可獲得KingStyle購物金NT$100元
活動開獎:111年3月25日18:00,本公司將根據111年1月~2月份統一發票開獎之「特別獎」的「中獎獎號」,在本活動管理後台輸入該「中獎獎號」執行活動開獎,執行完畢後,有中獎的「獎券」將自動顯示為「已經中獎」,而為中獎之「獎券」將會自動變成失效。
中獎獎券兌換成金券:在「已經中獎」的「獎券」上都有「對獎」按鈕,只要點按「對獎」按鈕,就能自動將該「獎券」對換成該獎品的「金券」
有效期限:「獎券」或已經兌換成的「金券」都依照票券頁面顯示為準,逾期失效都將無法補回。
本活動的獎品「購物金」也就是「金券」使用規定:
限單筆訂單:「金券」的金額可以視同現金用於支付KingStyle的任何消費,但每張「金券」的使用僅限於單筆交易,也就是不能合併使用。
不找零錢:「金券」的金額若大於消費金額,恕不找零。
隱私個資: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並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後,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及本公司母公司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使用之期間及行銷範圍不受限制。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導致無法聯絡得獎者時,將自動喪失領獎資格。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並未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認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中獎人,則視同放棄累計點數,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若因此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 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 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0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國民而於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贈品以實物為準,圖樣僅供參考。得獎者不可要求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本公司保留以其他等值獎品替代本活動原公佈獎項品目之權利並於粉絲團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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